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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傢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
(二)報名人員應當註意把握的報名政策條件及具體要求
1、凡報名人員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條件可以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期限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可在司法部網站查詢。
山西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共56個縣(區):婁煩縣、陽曲縣、大同縣、天鎮縣、陽高縣、靈丘縣、廣靈縣、渾源縣、平順縣、壺關縣、武鄉縣、沁縣、沁源縣、陵川縣、右玉縣、左權縣、和順縣、榆社縣、昔陽縣、平陸縣、萬榮縣、聞喜縣、新絳縣、垣曲縣、夏縣、永和縣、大寧縣、吉縣、汾西縣、隰縣、古縣、浮山縣、鄉寧縣、靜樂縣、保德縣、五寨縣、繁峙縣、河曲縣、岢嵐縣、五臺縣、偏關縣、神池縣、代縣、寧武縣、興縣、臨縣、方山縣、石樓縣、嵐縣、中陽縣、文水縣、交城縣、柳林縣、交口縣、離石區、平魯區。
2、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具體指: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含因畢業院校出具延長學籍決定的在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但必須由所在學院出具學籍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報名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就讀香港、澳門、臺灣大學或國外大學的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屬於司法部公告中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范圍。
3、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4、報名人員持軍隊院校頒發的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其學歷證書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1995)參訓字第034號】,凡未經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批準的軍隊計劃外招收的地方學生,不承認其學歷(學位)。
5、對報名人員的學歷證書是否屬於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以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查詢結果為準。
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辦理學歷認證。學歷認證具體辦理方法,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設在山西省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山西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地址:太原市學府街25號。
凡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查詢不到學歷信息大陸商標申請,也不能辦理學歷認證並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6、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微博]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對於已經完成學業但由於學制原因目前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經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但須按照要求做出相關承諾。
學歷(學位)認證具體辦理方法,可查閱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有關認證系統網站。
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7、考試結束後,凡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必須在司法部規定的審核期限截止前,提交與報名承諾信息相一致的證明材料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畢業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已經參加考試的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二、報名人員需準備的報名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澳門商標註冊官證、士兵證。
(二)本人有效畢業證書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傢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2013年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為:
(1)經國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傢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院校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2、報名人員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補辦畢業證明,並持補辦的畢業證明報名。報名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出生年月日與身份證件不符的,須由畢業院校和本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
3、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開具相關證明。
(三)要求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
(四)本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2寸(46mm×32mm)、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免冠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報名人員可到照相館拍攝電子照片,並裁剪成符合規范要求的電子照片。如果報名人員已有內容符合要求但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可依照報名網站的《電子照片制作指南》對照片進行編輯,但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處理。
電子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報名人員應妥善保管報名時國際商標註冊的電子照片,用於資格申請和制作證書。
(五)現役軍人在本省報名的,應出具所在部隊團級以上政治機關證明或介紹信,戶籍統一選擇“解放軍”,不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一)報名方式
山西省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實行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不再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確實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補報。
(三)報名流程
1、閱讀司法部和山西省考試公告及報名須知。
報名人員應提前準備好報名材料和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公告、報名須知,瞭解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
2、填寫報名信息,做出承諾。
報名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並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以證明符合報名條件。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傢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3、上傳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信息填報後,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須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未通過審查的,應及時更換,否則不能完成報名程序。
4、網上交納司法考試費。
報名人員的電子證件照片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後,應當按照要求交納考試費。山西省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實行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根據山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國傢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194號)規定,我省國傢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為248元/人。交費成功後,報名人員應打印報名憑證確認報名成功,並不得更改報名地。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司法考試費不予退還。
需要領取司法考試費收據的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於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休息日除外)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領取。
5、網上下載準考證。
凡在本省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後,可在司法部規定時間內(9月1日至9月13日),登錄司法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準考證。
報名人員台中商標申請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報名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4日、15日。
試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和科目
國傢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傢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商標申請類別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應試人員可依據司法部制定的《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大綱》進行復習備考。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國傢司法考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考前培訓輔導。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1、應試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法》;認真閱讀《國傢司法考試應試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塗、作答;遵照《國傢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2、報名人員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期間因身份證遺失的,必須憑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考試成績合格應試人員在辦理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必須提供補辦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將在9月16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19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應試人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可在9月19日晚20時至9月23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傢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五、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傢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傢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
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事宜,由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傢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根據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應當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國傢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和畢業證書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六、其他
1、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事宜,由司法部國傢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2、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傢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佈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傢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3、本公告在司法部司法考試網、山西司法行政網、山西普法網等網站發佈。
4、有關國傢司法考試相關政策事項,可向本省各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
太原市司法局0351-4225253 大同市司法局 0352-7621253
陽泉市司法局0353-2296630 長治市司法局 0355-2043242
晉城市司法局0356-2198727 朔州市司法局 0349-2033148
晉中市司法局0354-3028801 運城市司法局 0359-2660413
忻州市司法局0350-3021782 臨汾市司法局 0357-3350123
呂梁市司法局0358-8310626
5、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撥打北京信諾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咨詢電話:(010)88177421;(010)88177422。
6、涉及網上支付司法考試費問題,可撥打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咨詢電話:95188。
山西省司法廳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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